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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 Colle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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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孟和繪《少女與牛車》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陳孟和繪《少女與牛車》藏品圖,第1張
陳孟和繪《少女與牛車》

作者:陳孟和

主題類別:書畫

材質:畫布

媒材:油彩

尺寸:長:46.7 x 寬:32.8 x 高:4.5 (cm)

重量:1.048kg

取得方式:捐贈

藏品來源:陳顯宗

登錄號:20240120002

藏品描述:1.陳顯宗前輩在1962年服刑期滿即將回臺時,獲得獄中難友許省五、許省六兄弟贈送「少女與牛車」油畫作為留念。畫面視角是從新生訓導處遠眺另一邊大海,蜿蜒小徑上穿著紅色裙子的主角是綠島居民董小姐,水牛拖著綠島特有的農具「拖排」,沿著小徑往前走可以看到當時的公館聚落。這幅油畫是陳孟和前輩於50年代繪製,畫框則是由專長製作海報看板的許氏兄弟,就地取材手工製成。此件作品不僅記錄當時新生與綠島居民以物易物的庶民生活樣貌,以色調明亮的田園景色象徵新生們迎向未來的堅毅精神,更承載了新生們在克難環境中互相扶持的情誼。

2.陳顯宗前輩(1928年生)為桃園觀音人,16歲自桃園公學校高等科畢業,時值太平洋戰爭,於是報考日本高座海軍少年工,抵達日本不久後戰爭就結束,復於1946年返回臺灣。1950年自開南商工職業學校土木科畢業後,因陳姓導師介紹而至桃園農田水利會上班,全家人為此歡慶,沒想到三個月後卻因「桃園學生支部林秋祥等案」在辦公室遭到逮捕,當時年僅23歲。其後被判刑12年,先後到過保密局南所、青島東路3號軍法處看守所、內湖新生總隊等處,並關押於綠島新生訓導處。

3.陳孟和1930年生於台北,戰時曾被徵召挖戰壕,目睹台北大空襲。1948年因「歌詠隊案」遭舉報被捕,7個月後無罪釋放,但學校拒收,只能與友人開照相館。1952年因「泰北中學案」再度被捕,判刑15年,送往綠島服刑,在獄中負責攝影、製作舞台布景,甚至手工製作樂器。1967年出獄後,憑藝術天賦於多家公司工作,解嚴後投身人權運動,以繪畫重現獄中記憶,並致力於綠島人權博物館的建立,盼保存歷史真相。
資料來源:口述影像紀錄